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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四川省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、体育院校录取新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经省招委审定,具体如下: 一、本科 1. 美术类(含舞美、化妆、动画、摄影)总分315分 2. 音乐类:①音乐师范(含音乐舞蹈教育类专业)总分310分;②音乐非师范(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)总分200分 3. 表演类(含影视戏剧表演、播音主持类专业)总分300分 4. 舞蹈类(含时装表演专业)总分180分 5. 编导类总分310分 6. 美术职教师资总分240分 7. 音乐职教师资总分170分 8. 体育类专业 专业67分;文考总分325分 二、高职(专科) 1. 美术类(含舞美、化妆、动画、摄影)总分180分 2. 音乐类 ①音乐师范(含音乐舞蹈教育类专业)总分180分;②音乐非师范(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) 总分180分 3. 表演类(含影视戏剧表演、播音主持类专业)总分200分 4. 舞蹈类(含时装表演专业)总分160分 5. 编导类总分210分 6. 美术对口高职总分100分 7. 音乐对口高职总分100分 8. 体育类专业 专业60分(三州50分);文考总分280分 来源:四川新闻网-成都商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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